关于做好徐州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发〔2009〕50号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09-10-27浏览次数:1143

 

各学院、各部门、各直属业务单位:
  接徐州市社科评奖办通知,徐州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于近期正式启动。
  本次评奖按照《徐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》的规定进行,申报范围为本市作者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(少数成果时间可放宽到本次评奖时间段的前两年,即2005 年 1 月 1 日至 2006年 12 月 31 日)。具体内容详见《徐州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》(附件1)。
  报送材料包括:
  1.《申报表》(附件2)一式3份;
  2. 成果原件1份(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),复印件1份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材料 1 份;
  3. 徐州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封签1份;徐州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登记表1份(附件3);
  4. 各单位申报汇总表1 份(附件4)。
  《申报表》和《汇总表》的电子版发送至skc@xznu.edu.cn
 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。申报者须交纳申报费,著作80元/部,论文40元/篇。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和评审费汇总后,在申报截止日之前,集中报送到科技处科研管理科(静远楼1806)。联系人:许远远;联系电话:83500230(8230)。
 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组织发动,及时通知到人,签署单位意见;申报人填好申报表的同时,积极准备成果的社会效应和评价材料。
  附件:1. 
徐州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.doc     2. 徐州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.doc     3. 徐州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封签及登记表.doc     4. 徐州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.xls


 
 
科技处 社科处
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