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学院关于加强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的实施办法(试行)

发布者:王艺婕发布时间:2020-11-16浏览次数:1326

       为进一步加强汉语言文学(师范)专业本科生教学技能训练,提升师范生的教学实践能力、就业竞争力与职场适应力,培养高素质的师范生,经研究,制定文学院关于加强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的实施办法:

 一、指导思想

       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(中发〔2018〕4号)中“以实践为导向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,强化‘钢笔字、毛笔字、粉笔字和普通话’等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”等要求,按照《汉语言文学(师范)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》(2019版)培养标准,围绕学校、学院总体工作思路,扎实开展训练活动,为科学提高教学质量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打下坚实基础。

 二、组织机构

       为了保障训练有序开展,切实提升训练效果,经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及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,成立文学院“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小组”,组长为沙先一,副组长为王立增、耿艳,组员为胡中山、王力、霍生玉、王珏、步进、张爱玲、杨安红及外聘中学老师,秘书为郭瑞芬、司同,主要负责教学技能训练的日常管理、教学及考核工作。

 三、训练措施

       1.课程授导。根据师范生培养的实际要求合理安排教学技能训练的相关课程,从理论层面为教学实践提供指导。第二学期至第四学期,每周以小组为单位安排一次模拟授课评讲课,学生现场演课,专业老师即时点评。专业化引导、高标准考核、个性化指导相结合,帮助学生夯实基础。

       2.辅导训练。以小组为单位每周自选时间进行教学设计、课件制作、模拟授课讨论与训练,并通过照片及视频的方式进行记录,请指导老师进行点评与辅导。第五学期至第七学期每月安排一次专项训练课,邀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中学教师进行现场辅导。充分利用线上、线下媒介与资源,进一步提升学生教学技能。

       3.以赛促学。将教学技能训练与每学期举行的文学院“我的讲台”活动相结合,激励学生积极钻研教学技能,结合学生在教学技能训练中的表现选拔优秀学生参加校级、省级、国家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,在各类比赛中提升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。

 四、考核办法

       1.考核对象

       文学院所有在籍师范专业本科学生。师范专业学生必须报名参加考试,且必须拿到教学技能合格证方能参加教育实习。其他专业方向本科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。

       2.考核时间

       文学院每学期安排一次教学技能考试,分别为11月中旬和4月中旬。一年级学生第二学期始方可报名应试,二、三、四年级学生视个人情况自行决定报考时间。

       3.考核方式

       师范生教学技能考试内容包括教学设计、课件制作、模拟授课三个部分,考生现场抽题,在指定考场和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,并进行模拟授课。评分教师现场打分。考试结束一周后,考生可到教务办查询成绩。一个月后,发放等级证书,公布合格者名单。不合格者在毕业前的每学期均可重新报考,直至合格。

       4.报名方式

       师范生教学技能考试报名以班级为单位,分别于每年10月20日和3月20日前将名单报送至文学院教务办。

       5.合格奖励

      (1)学院颁发“师范生教学技能”合格证书;

      (2)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加3分;

      (3)推荐成绩优秀者参加各类高级别竞赛。

 五、其他补充事项

       学期末根据各班学习委员记录的《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课堂教学记录表》核定教师工作量,以实践课时计算,从专项经费予以支出。



 附件一: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要求及评定办法.docx